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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晁權
作為日軍師團作戰指揮依據的《作戰要務令》中「謀報」一章,第一條就是「敵國的國民性格,作戰區域居民的性情特點,以及他們對於戰爭的適應性」。由此可見日軍對敵國國民性格的極其重視。那麼,日軍是如何分析中國人國民性特點的呢?
在
當時日軍的兵要地志中除了地形、交通、水文、氣象之外,還有很多所謂的「國民性」做調查,較有代表性的是日軍1937年編印的《長江下游地方兵要地志拔
萃》,對江南中國漢民族所謂「民族性」共有17條總結:貪財和儲蓄觀念強,缺乏國家觀念,不關心政治;同業者合作,同鄉人團結緊密,商業道德觀念強;愛面
子;喜愛附和與社群雷同性;保守而尊大;實用主義強,恩義感薄弱;天命觀念強;形式主義重,巧於詞令;富於妥協性;上層階級人士極盡怠惰享樂之能事,而一
般百姓極勤勉;易被宣傳所鼓動;猜疑心重;情況惡化時極脆弱;守成觀念重;尊重祖先墳墓;對強者屈服順從,對弱者虛張聲勢;回避責任。
除此之外還包括了對多省居民特性的簡要評述。在《廣東省兵要地志概說》中評述廣東人「比北方的中國人勇敢富有團結力,敏慧、頑固,性極殘忍」。《湖
南省兵要地志概說》評述湖南人「古來富有尚武風氣,好學,士多,世利淡,慷慨進取」。日軍對廣西漢族的特質評價為「一般質樸彪悍,忍耐力強,刻苦勤勉」。
《福建省兵要地志》中說:「福州人優柔,廈門人敢為。」
日軍調查「國民性」,其中的目的就是摸清中國人,收買漢奸。在《長江下游地方兵要地
志拔萃》中「對地方官民的注意事項」一節,第一點就是「關於安撫利用的注意」:避免官吏蒙賣國的汙名,保護其體面;用金錢操縱,若他們表面有清廉的君子名
譽心,當用隱秘的方法收買;應保持威嚴;與中國人交涉應注意其妥協性;要利用中國人自治精神及地方自治機關;應給予地方官吏及自治團體相當的委任;以漸進
的方式施以恩惠;對他們大小的要求,都應名舍而實就。